《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否需注销?目前合同即将执行完毕且不再准备延聘,外国人已同另外一家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是否可以提前注销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否会影响其继续执行完合同?

2019-05-16  点击:[]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由持证人自行保管,扫描证件正面的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件有效期和聘用单位名称;同一个人的证件编码终身不变。《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到期后自动注销,无需聘用单位或持证人专门申请,证件注销后仍由外国人自行保管,下次申请工作许可时继续使用。

对于境内变更单位的外国申请人,新的聘外单位在为其申请境内工作许可证时,需要提供上一次工作许可证的注销证明。

对于希望延聘的外国人,聘用单位应当不晚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前30天提交延期申请。

申请提前注销的原因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双方协议提前终止合同,不再继续执行的,需要双方签字的协议书或者备忘录;

2.依照劳动法或者合同条款,单方面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关系且通知期满的,提供签字确认的解除合同通知书;

3.因为合同即将到期且不再准备延期聘用的,可以提供外国人与下一家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聘用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当前合同双方签署的同意提前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且同意继续履行完合同的协议及备忘录等证明材料。在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外国人仍可以合法居留并按双方协议或备忘录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此种情形的提前注销申请一般不得早于双方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期限前30天。

出于对合同签订双方利益的保障,强烈建议需要提前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但仍需继续执行完合同的单位,在注销工作许可之前与所聘用的外国人签订一份书面备忘录,明确双方提前注销的原因,以及明确双方将继续执行完聘用合同。

对于申请许可时使用境外单位出具的派遣证明,需要提前终止任期注销工作许可的,应由原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调令、终止任职证明、注明终止其任职的情况的新的派遣证明等)。

上一条:领事认证是什么意思?是否是认证或者公证?大体办理要求和流程是什么? 下一条:是不是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先申请工作许可通知和Z字签证入境?哪些情形下已经入境的外国人可以在境内直接申请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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