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拟聘的外国人在境外,则需要前往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完成体检,入境后还需前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体检结果进行认证,具体机构名单请查询中国驻外使、领馆网站或直接向其咨询。不接受非认可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
如果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暂无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清单,外国人可以采取承诺制方式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后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我局接受境内各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下属的任意一个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及分中心)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体检结果自出具日期起6个月内有效。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目前在武汉、宜昌、黄石三个城市设有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及分中心),可以自由选择前往体检。
全国各地保健中心的联系方式请查询国际旅行卫生健康咨询网(http://www.ithc.cn/)
体检报告应当出具体检结果。结果有异常的,医生应当出具医学结论,是否具有传染性以及是否能够满足境外长期工作的需要。体检机构认为需要复查或进行进一步检查才能出具结果的,请在遵循其要求完成后续检查并拿到正式的医学结论。
上一条:申请材料中提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具体有什么要求?外国人已经在境内的是否可以免于提供?
下一条:对于拟聘用来鄂工作的外国人,对其年龄是否有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