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是否可以携随行家属入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9-05-16  点击:[]

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其随行外籍家属(含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不满18周岁的子女)的来华目的不是工作,因此入境后申领和境内直接申请新办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均不包含其随行的外籍家属信息,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延期、变更也不涉及其随行的外籍家属。为了方便随行外籍家属能够与来华工作外国人一同申请来华签证入境,对于拟来华工作的外国申请人,可以在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时,一并填写随行外籍家属的有关信息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经审批后在工作许可通知中增加随行外籍家属信息以方便申请来华签证。申请工作许可通知时未包含随行外籍家属信息的,不再增加或重新签发。

随行家属应当遵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S字私人事务签证,并在入境后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尚未入境工作的外国人及其尚未入境的随行外籍家属在入境前能否获得来华签证,由中国驻外签证机关决定;上述外国人入境后能否获得居留许可或能否获得延期或变更居留许可由境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已经入境工作的外国人在工作期间,其随行家属希望来华长期居住的,请按上述要求办理S字私人事务签证和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请分别咨询对应部门获取申请相关的材料清单和具体要求。

鉴于全国各省区市对亲属关系证明的认证要求并不统一,强烈建议外国人外籍家属在入境前办妥亲属关系的领事认证(或经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以免入境后因材料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居留许可。

上一条:哪些材料需要提供翻译件?英语件也需要翻译么?是否必须由翻译公司翻译?翻译件是否也需要领事认证? 下一条:在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专家邀请函》时,是否可以申请在国籍国或常住国以外的地方办理签证?是否可以变更签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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