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2年,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现了该类项目零的突破。为做好2022年第二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资助项目
1、项目名称:“双碳”背景下材料科学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合作学校:德国弗莱贝格大学、奥地利莱奥本矿业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
3、选派专业:
选派专业大类 | 选派专业小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学 |
冶金工程 | 钢铁冶金 |
4、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博士后(2人/年)
注:对获批项目各类别选派规模实行3年总额控制,年度具体选派规模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年人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同选派类别之间(如攻读博士和联培博士)不能共享名额。
5、资助内容: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4、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00)。
5、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三、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选拔流程
1、8月下旬前:申请人正式向项目实施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2),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访学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7
研究生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8
2、8月25日前: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个人申请表及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3、8月25-31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后公示被推荐人名单。
4、9月1-10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相应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1209室。
5.9月11-20日:国际交流合作处准备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10-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复审,公布录取结果;下发录取材料;学校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刘黛
联系电话:027-68862606
暑假期间,可通过邮箱咨询联系:liudai@wust.edu.cn
相关网址:
1、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访学类).doc
2.武汉科技大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doc
3.武汉科技大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用).xls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8月8日